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者应按规定填写基本信息并据实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技论著查询报告(含分区信息)等,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校内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对学校急需、紧缺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直接参加业务考核。
(四)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人事档案、入职查询等。
(六)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履行报批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联系方式
科室:人才工作科
地址:西北新村校区偃山楼219室
电话:0931-2970861
人才招聘系统地址:http://210.26.14.203:8080/z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