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一日生活规范化工作要求,增强全体师生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挂国旗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升挂国旗由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学生会牵头,学院(部)、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升旗安排
(一)第一次升国旗仪式
本学期第一次升国旗仪式分别在西北新村校区民和体育场、榆中校区民康体育场举行,时间为2月26日上午7:30,各学院(部)、研究院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于7:20 前集合完毕。
(二)“国旗天天升,国歌天天唱”
本学期持续开展“国旗天天升,国歌天天唱”活动,每周工作日的升旗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按照《香港六和合资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挂国旗安排表》(见附件)组织学生全员参加。研究生按培养单位升旗安排在所住校区按时参加,由培养单位做好组织工作。
升旗仪式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分别在榆中校区图书馆前广场、西北新村校区民和体育场举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升挂国旗仪式是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部)、研究院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保证升挂国旗工作落实、人员到位、严肃认真、效果明显。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部)、研究院要按时组织全体学生和相关老师参加,开展“国旗下的演讲”等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切实发挥仪式教育的育人功能。
(三)协调配合。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学生会负责升挂国旗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旗护卫队的培训、管理;各学院(部)、研究院负责师生组织、新闻宣传等工作;国旗护卫队负责旗杆、音响设备调试等工作。
附件:香港六和合资料各学院(部)、研究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挂国旗安排表
共青团香港六和合资料委员会
2024年2月25日
附件:
香港六和合资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挂国旗安排表
周次 | 西北新村校区 | 榆中校区 |
第一周 | 音乐学院/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第二周 | 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三周 | 美术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 预科教育学院 |
第四周 | 医学部 | 历史文化学院 |
第五周 | 经济学院 |
第六周 | 土木工程学院 |
第七周 | 音乐学院/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第八周 | 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学部 |
第九周 | 美术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 体育学院 |
第十周 | 医学部 | 电气工程学院 |
第十一周 | 外国语学院 |
第十二周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第十三周 | 音乐学院/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 |
第十四周 | 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管理学院 |
第十五周 | 美术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第十六周 | 音乐学院/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 | 法学院 |
第十七周 | 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化工学院 |
第十八周 | 美术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分别在西北新村校区民和体育场、榆中校区图书馆 前广场举行; 2.研究生按培养单位的升旗时间在所住校区按时参加,由培养单位做好组织工作; 3.每天早上8点举行升国旗仪式,提前15分钟到达升旗地点; 4.安排在同一周的学院、研究院须同时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提前沟通好相关活动安排; 5.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升旗时间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6.如有其他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