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4 作者:杨扬 编辑:孙永龙 田峰 康维 秦鑫 审核:杨朝继 浏览量: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2.必须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做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举报人有权要求与举报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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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或现场举报:西北新村校区偃山楼2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