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加强学院党委和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和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提高领导学院改革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学院党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和各党支部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扩大到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常务副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日常事务由宣传委员负责。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
第六条 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教育、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学习形式
(一)坚持集体学习研讨。注重把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时参加学校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每学期不少于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在集体学习研讨中作1次发言。
(二)坚持个人学习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要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要积极参加学习报告会、学习交流会等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特别是干部在线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果。要建立学习记录,认真记录学习情况、学习认识。
第八条 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联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学习,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要求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
第十条 年度学习情况每年12月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第十一条 严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确需请假的,经党委常务副书记同意后补学。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制度,中心组负责人、成员及学习委员名单,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情况报告及统计表,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学习心得、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第十三条 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评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