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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生一体化育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阿地拉    编辑:周自高    审签:向党    校审:米尔古丽·阿不来提 向党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率:[]

 

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生一体化育人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精神,全面落实《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修订指导意见》,建设一体化育人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本科生一体化育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一体化育人工作体系,落实学校“三地一库”奋斗目标,扎实推进现代化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本科生一体化育人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全面统筹学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力量,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的教育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系统化育人长效机制。(2)坚持遵循规律,勇于改革创新。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握学生特点和发展需求,优化内容供给、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激发学校一体化育人工作内生动力。(3)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聚焦重点任务、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强化优势、补齐短板,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因材施教,着力破解育人工作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获得感。(4)坚持协同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党对一体化育人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第四条 本科生一体化育人是学校“3+X”人才培养体系中的“X”环节,与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并列支撑学校人才培养体系,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内容包括: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9个模块。

  第五条 本科生一体化育人环节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实行学分积分换算制,实现学生发展成长过程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通过多部门协同推进,不断改进运行模式,完善工作内容,优化项目供给,健全评价机制,努力将本科生一体化育人成绩单打造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用人单位招录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科生一体化育人环节组织实施技术平台依托“民大青年”APP。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本科生一体化育人工作实行校、院(部)、班级三级管理运行模式。

   第八条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一体化育人工作,统筹协调一体化育人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建设、指导管理、条件保障等工作。

  第九条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做好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培训、项目供给、积分认定、监督核查等日常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一体化育人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和一体化育人学分核定工作。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负责校园网络畅通、服务器硬件支撑、网络安全保障与正常运行。

其他职能处室、教学单位、教辅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培训、项目供给、组织实施、条件保障等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体化育人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

第三章 模块与分工

   第十一条 科研育人旨在通过发挥科研育人功能,优化科研环节和程序,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培养学生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

主要工作举措: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优化科研环节和程序,改进学术评价标准和方法,让学生充分参与科学研究全过程,把思想引领贯穿科学研究全过程;构建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戒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加大学术名家、优秀科研团队先进事迹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竞赛实践训练,厚植创新土壤,培养科学精神,激发创业潜能,增强校园创新活力,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科研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实验教学部、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各院(部)、学生会

   第十二条 实践育人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整合各类实践资源,强化项目管理,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拓展实践平台,完善支持机制,教育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

  主要工作举措:通过加强校地、校企、校际合作交流,整合实践资源,不断拓宽学生走向社会、了解国情、民情、社情的实习实践实训平台;完善支持机制,扎实推进就业实习、职业技能提升、就业精准帮扶等就业指导服务,把助人成功落到实处;建立学校与学校、地方、企业之间稳定性好、辐射性强、影响广泛的志愿服务工作网络,有效破解“重知识轻实践”的壁垒坚冰。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医院、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园)、实验教学部、各院(部)、学生会

   第十三条 文化育人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四史”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建设优美环境,滋养学生心灵、涵育学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主要工作举措:扎根祖国大地,立足学校实际,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通过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高雅艺术进校园”“我的中国梦”“传承红色基因”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强化中华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实力。持续开展“一院一节一特色”校园文化品牌、话剧舞台剧创作、“文明校园”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培育创作一批政治立场理直气壮、民族团结底色鲜亮、“两黄精神”烙印清晰的文化活动,优化校风学风,涵养大学精神、共筑和美校园。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档案馆)、组织人事部、宣传部、统战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图书馆、博物馆、各学院(部)、学生会

   第十四条 网络育人旨在通过大力推进网络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拓展网络平台,丰富网络内容,建强网络队伍,净化网络空间,优化成果评价,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引导学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创作网络文化产品,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护好网络精神家园。

主要工作举措:通过政策宣传解读、业务技能培训等途径来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建强网络管理队伍提高善用、用好网络能力。充分发挥新媒体、融媒体在大学生中的影响,推动文明习惯养成,突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独特作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各院(部)、学生会

第十五条 心理育人旨在推动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举措: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保卫处、医院、各院(部)、学生会

   第十六条 管理育人要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加强教育立法,遵守大学章程,完善校规校纪,健全自律公约,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主要工作举措树立“严管才是厚爱”的规范管理意识,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教育、党团主题教育,通过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激励与惩戒并重,引导学生培育纪律自觉,提高各类管理干部的育人能力。通过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强化保障功能,健全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引导管理干部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和培养学生,教育广大学生遵规守纪、见贤思齐、自律奋进。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处、纪监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院(部)、学生会

   第十七条服务育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供给能力,积极帮助解决学生工作学习中的合理诉求,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

主要工作举措: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后勤保障服务、图书资料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及时回应青年关切,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要,真正做到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图书馆、医院、各院(部)、学生会

   第十八条 资助育人旨在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成功。

主要工作举措:通过健全完善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资助工作体系;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实施“发展型资助的育人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财务处、各院(部)

第十九条 组织育人要把组织建设与教育引领结合起来,强化学校各类组织的育人职责,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扩大工作覆盖、提高辐射能力,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院(部)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的联系服务、团结凝聚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各项工作和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主要工作举措: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育人保障功能和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精心打造“样板党支部”“活力团支部”,发挥党团校培训、“两红两优一标兵”、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项目”。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鼓励广大学生积极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保卫处、各院(部)、学生会

第二十条 未能被上述内容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荣誉或成果,学院(部)、班级可参照上述模块,在征询上一级工作指导机构意见后进行合理归类。

第四章学分与积分

   第二十一条 学分是本科生一体化育人的核心评价指标,总学分为2分。实行积分换算制,换算系数为0.001。每个模块设置一定积分的项目,详见《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生一体化育人项目积分标准》。学生至少参与6个模块项目获得相应积分,换算学分须达到2分才能达标,溢出不计。低于2分为不达标。学分达标后自动生成积分等级,不达标不定级。

积分等级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积分值≥2500为“优秀”; 2000≤积分值<2500为“合格”。

   第二十二条 同一项目只能参与一个模块积分,不重复积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进行积分;每个模块积分上限500分,溢出不计。

第二十三条 团队集体项目积分按参与度、贡献度大小进行区分。若参与度、贡献度无差别,则所有成员积等额对应分值,如:“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田径接力赛等情况,积分均等;如有差别,则由团队项目负责人根据贡献度进行分配。其他按主导完成者和参与者进行区分,如:社会实践分享报告会,报告人和参与者应区别对待。

第二十四条 一体化育人学分原则上应在大三年级结束前修满。建议推进平均进度为大一年级30%、大二年级40%、大三年级30%。

大三年级结束前学分不达标者,可申请补修,补修期限为1个学期,即大四年级上学期(学制为5年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握进度)前必须完成达标要求。

第二十五条 一体化育人实施积分提醒。每学期末,对学分低于建议进度的学生,由学院(部)通过系统推送消息、通知单、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督促进行积分累计。

第五章积分认定与审核

   第二十六条 积分申请分为自主申报和组织认定两种方式。自主申报是指学生根据项目菜单式供给自主选择报名参加的活动;组织认定是学校、学院(部)根据组织任命、决定、组委会公告等形式直接录入结果。

   第二十七条 一体化育人成绩单积分以记录事实、注重过程、即时录入、科学评价为原则,推进实施过程中要区分情况,慎重拒绝,完整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如因活动级别、时间跨度、场地流动等因素所产生的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及时申报录入,由学生所在单位核实有关材料后,按照细则要求进行补录。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监督、抽检,确定积分认定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撤销相应活动记录和积分。

   第二十九条 每学期末学院(部)集中审核认定,以书面形式将数据调整、学分审核情况、单位学生获取学分分析报告报送学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十条 学生对一体化育人积分如有异议,可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领导小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学院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学生本人。学生在接到学院领导小组处理结果后,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二次申请。学校指导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本人反馈结果。复议结果即为最终结果。学生不得越级进行初次申请。

第六章学分使用

   第三十一条 学分唯一体现方式为“本科生一体化育人成绩单”,由一体化育人平台根据积分累计情况自动生成,对学校各单位开放共享,作为评奖推优、自我评价、应聘推介、写实考察的重要依据材料,毕业时装入档案。

   第三十二条 学生可通过“民大青年”APP手机客户端、PC端、校园自助设备终端进行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单自带水印、印章。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预科生所获学分仅作为预科学习期间各类评奖推优参考,进入本科阶段自动清零。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从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解释。


上一条:香港六和合资料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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