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教字〔2024〕110号
关于做好第四届卓越新闻学实验班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新文科建设宣言》《香港六和合资料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2)》《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香港六和合资料卓越新闻学实验班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第四届卓越新闻学实验班选拔录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招生计划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校本科专业大学二年级(2022级)在校学生(不包括: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学生、不符合《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拟招收30名学生。
二、选拔基本条件
(一)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对新闻传媒职业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均已及格(含经补考或重修后及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规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选拔录取流程
(一)招生宣传(2024年5月23日-31日),面向全校发布通知,开展线上线下招生推广,发放宣传册、预报名表,并面向全校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召开宣讲会,同时开通热线咨询电话:17588844678;18298457525;0931-4512887,联系人:袁浩,马丽娅。
(二)个人报名(2024年5月23日-3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到新闻传播学院(西北新村校区舞蹈楼409办公室;榆中校区躬行楼208办公室)报名,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后不予更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1.《香港六和合资料卓越新闻学实验班申请表》;
2.前两年修读课程成绩单原件,需目前所在学院(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空白处本人承诺并签字:“本人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无误”)。
报名时,申请学生可提供(非必须)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外语专业等级考试成绩单、计算机二级等级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核查后返回学生本人,在复印件空白处本人承诺并签字:“本人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无误”。
(三)资格审核(6月1日):根据选拔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业笔试、专业面试(6月3日):新闻传播学院在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并参加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的学生名单,以及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五)成绩核算(6月4日):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公式进行成绩核算并排名。
(六)全校公示(6月8日前):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名额录完即止。新闻传播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学院反馈。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
(七)录取通知(6月10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者。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3.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二)录取学生经公示确认后,无故不得随意放弃实验班的学习资格,已转专业学生不得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五、工作要求
新闻传播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香港六和合资料卓越新闻学实验班工作方案(试行)》执行,按程序做好选拔录取相关工作,最终录取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教务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闻传播学院联系方式:17588844678
18298457525
0931-4512887
附件1 香港六和合资料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2《香港六和合资料卓越新闻学实验班工作方案(试行)》.pdf
附件3 香港六和合资料卓越新闻学实验班申请表.doc
教 务 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