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2023年度“两红两优一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在校的学生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教师专职共青团干部及各基层团组织。
(二)表彰名额
本次拟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委”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40个、“优秀教师共青团干部”10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0名、“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100名、“优秀共青团员”200名。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牢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厚植“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党建带团建落实有力,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青年大学习”参与度高;所属团组织、团员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推优入党成效好。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团组织主要成员在评选年度无违纪情况。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我为青年做件事”举措多、效果好,聚焦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服务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本科生一体化项目育人工作推进有序,毕业年级学生积分达标率95%以上;积极组织申报“一院一节一特色”活动项目、“石榴籽”校园文化工程项目、参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开展社会实践、“好伙伴·共成长”关爱行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做好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积极打造团学宣传阵地,探索具有学院(部)特色的其他文化活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牢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厚植“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支部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青年大学习”参与度高。所属团组织、团员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推优入党成效好,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三星以上,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团支部全体成员在评选年度无违纪情况。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服务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在提升团支部活力上成效明显。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支部中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获奖人数比例较高;《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良好。
(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与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活动,表现突出。团龄在1年以上;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志愿汇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评选年度无违纪情况。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评选年度内无挂科、补考记录。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本科生一体化育人项目积分达到相应年级要求。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在达到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学业成绩须在本专业排名前10%,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四)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带头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服务同学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担任共青团干部1年以上,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本科生一体化育人项目积分达到相应年级要求,志愿汇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同学,带头密切联系同学、热心服务同学、反映同学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同学满意。
(五)优秀教师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良,从事共青团工作1年以上,所在学院(部)本科生一体化项目育人工作推进有序,毕业年级学生积分达标率95%以上。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在学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中积极主动担当,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无违规违纪情况。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申报方式
评选申报分为自主申报和按分配名额申报两种方式。“五四红旗团委”“优秀教师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由各学院(部)团委及个人自主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按分配名额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所有申报均需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2-7),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教师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另附单行事迹材料(参考附件9、10),字数不少于1500字。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学院(部)和学校进行公示。
(一)各学院(部)团委的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由所属团支部民主推荐,团委研究决定后报学院(部)党委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11)经学院(部)团委初审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16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立由全体团干部组成的“两红两优一标兵”表彰考评组,对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考评打分,根据考评得分情况确定拟表彰对象。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的集体须准备评选汇报材料及PPT,由团委负责人参加考评汇报(时间另行通知,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根据单行事迹材料进行打分,不做汇报。
(四)校团委结合推荐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拟表彰名单。
(五)拟表彰对象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校团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确定表彰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正确导向。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涉及范围广、评选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部)团委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摸底并组织推荐。
(二)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要严格把好政治关,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要着重推选广大团员青年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精心组织,确保程序规范。各学院(部)团委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肃纪律,公开透明,严格审核。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
(四)严格初审,确保材料规范。规范报送推荐材料,申报表必须填写规范,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样式、大小。事迹材料严格按标准公文格式排版,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律双面打印。
联系人:陈倩 电话:2938083
共青团香港六和合资料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