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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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18—2019年立项未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金浩军    编辑:顾晓莉     校审: 郭婷      审签: 张国恒      发布时间:2024-03-07    访问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现对2018—2019年立项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2018—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不容许延期,到期未结项的项目详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在清理截止期前1个月按“国家社科基金结项材料要求”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结项材料的填报及提交,并报送纸质结项材料1套至科研处。逾期不提交材料的项目将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按撤项处理,且5年不得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二)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要求用汉文撰写,因课题研究需要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需提前半年提交申请并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交结项材料。

请各学院加强结项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抓紧推进项目研究进程,及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人:金浩军    

联系电话:0931-2938033


附件:1.2018—2019年立项未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

2.国家社科基金结项材料要求

3.香港六和合资料科研项目结项成果审核表

4.香港六和合资料科学研究领域落实意识形态责

任制审核表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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