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参观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科普教育基地安全、有序开展工作,结合基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科普教育基地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坚持精细化原则,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
第二条 科普教育基地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分级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科普教育基地、各分基地和具体管理人员三级责任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科普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第四条 完善并落实检查督促制度。定期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有损坏的应及时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条 保证科普场地、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
第六条 科普基地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消防畅通。
第七条 定期检查检修防火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八条 科普教育基地的电源开关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禁止非管理教师、学生和参观者触摸。
第九条 开展科普活动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第十条 接受主管科普教育基地的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